《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自贡市畜禽养殖污染条例(草案)》已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为提高立法质量,按照《自贡市地方立法条例》规定,现将《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自贡市畜禽养殖污染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6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自贡市自流井区滨江路4号自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643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自贡市畜禽养殖污染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grdfgw@163.com
(三)通过其他方式反馈的,可联系自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人:刘祎;联系电话:0813-5886667;传真0813-2202349。
附件:1.《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docx
2.《自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docx
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自贡市畜禽养殖污染条例(草案)》征求意见表.docx
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